关于《2023年一季度刺激零售业指标增长措施》相关项目拟扶持企业及扶持额度予以公示的通知
根据《2023年一季度刺激零售业指标增长措施》规定,现对相关项目拟扶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由其转交项目受理科室调查核实并进行反馈。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将予保密。提出的异议及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对提出的异议,项目受理科室将认真调查核实。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电话:0755-25229726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行政中心416室
邮编:518081
附件:
1.附件:《2023年一季度刺激零售业指标增长措施》相关项目拟扶持企业及扶持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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