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罗湖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第一批拟资助项目公示
根据《罗湖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审议,拟对14个项目(详见附件)给予资助。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6日—4月30日。公示期内,凡对拟资助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报深圳市罗湖区委宣传部(其中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2566640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906。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宣传部
2021年4月26日
| 上一条:罗湖区科技创新局关于举办国高重新认定申报辅导会的通知 | 下一条:关于对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C类)创业扶持项目(2021年第一批次)的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