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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9/18

关于开展2023年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2023年上半年各相关单位提交的结题报备情况,区科技创新局将于10月下旬进行2023年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已申报结题的项目承担单位(上半年申报结题项目见附件3),于2023年10月9日(星期)前,将结题申报材料报送至主管单位审核:教育系统报送到区教育局;卫生系统报送到区卫生健康局;市属医院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材料交至区卫生健康局。

  2.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更新结题项目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并在通过审核的项目结题材料上签字、盖章,于2023年10月11日(星期)前,统一送至区科技创新局,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结题材料

  1.《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评审申请书》。

  2.论文、书刊、软件、成品等项目研究成果(结题申请书报送至主管单位,研究成果由项目组直接带往结题评审会现场审查,评审完后自行带走)。

  所有材料(软件、成品请提交相关照片或视频)需提交电子文档一份由区主管部门汇总,一并送至区科技创新局备案

  三、结题项目评审方式

  区科技创新局将召开结题评审会,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地点、时间另行通知,10月下旬完成),具体流程如下:

  1.各项目负责人向评审小组陈述项目研究情况及研究成果(15分钟以内)。

  2.专家提问及现场答辩(15分钟以内)。参与现场答辩人员由项目负责人确定。

  3. 专家组评定、撰写评审意见(约15分钟)。

  四、项目延期或终止

  根据《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2021年已通过立项的项目须在2023年提出结题评审申请。如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请填报《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一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送至区科技创新局归档。逾期未报送申请延期的项目,按项目终止处理。

  五、其他内容

  1.资料受理地址:罗湖区科技创新局科协办(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7楼1711)。

  2.联系人:吴慧仪;联系电话:22185570。

  

      附件:

       1.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成果评审申请书

  2.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

  3.2023年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统计表

  4.2023年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变更情况说明

  5.2023年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信息变更表

  



附件:

1.附件1: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成果评审申请书.doc

2.附件2: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docx

3.附件3:2023年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结题项目汇总表.xls

4.附件4:2023年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变更情况说明.doc

5.附件5:罗湖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信息变更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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