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申报顾问

高新认定顾问

知识产权顾问

首页 > 政府资助 > 深圳市各区资助项目 > 龙岗区> 关于龙岗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执行完成的公示
首页> 关于龙岗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执行完成的公示

关于龙岗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执行完成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0/30

关于龙岗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执行完成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我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深财工贸〔2023〕4号),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38万元于2023年1月12日下达我区。

  根据《深圳市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方案》(深乡村振兴字〔2022〕85号)要求,我区2023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用于发放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岗位补贴已于2023年9月底执行完毕。


上一条: 2019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是否只支持专业工业设计企业? 下一条: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好处

万仕通微信新二维码

关注万仕通

了解更多政府资助政策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大道展滔科技大厦A座1205Mail:SZWSTVIP01@163.COM Tell:0755-23334778 备案号: 粤I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