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宝安区检验检测认证费用补贴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深宝规〔2020〕11号),扶持区内企业创新发展,经研究,区科技创新局决定立项下达2021年宝安区检验检测认证费用补贴项目立项资金安排计划,安排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1619.5744万元(详见附件)。
区科技创新局将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拨付资金需企业开具收据,请各有关企业于8月9日前将收据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有关开立收据事项如下:
收据抬头: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收据内容:2021年检验检测认证费用补贴
收件人:宝安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科技企业与园区服务部
收件地址:宝安区四区龙井二路95号科技馆大楼1002室
注:请在收据左上角写上资金安排表中你企业的序号。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宝安区检验检测认证费用补贴项目立项资金安排表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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