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企业申请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还需要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吗?
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深圳作为计划单列市,其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视同省级,经认定为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后,不需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可直接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上一条: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首次获评国家、省、市“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下一条:关于积极申报认定第五届“宝安工匠”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