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宝安区联合实验室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宝安区联合实验室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重点企业与高等院校建立的联合实验室,经评定后给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是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2022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投入经费不少于1000万元。
(三)联合实验室于2022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8日内成立(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已建立如技术委员会、行政管理架构等完整的管理体系,截至项目申报结束之日与共建单位之间在人才培养、联合攻关、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领域已开展一个自然年以上的实质性合作。
(四)申报单位已与教育部双一流大学或深圳本地高校的校本级、学部学院、科研机构或在深圳独立注册的研究院所签订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且合作协议持续有效。协议内容包括项目研发方向、研发内容、研发人员以及场地投入、知识产权归属等。
(五)申报单位投入到该联合实验室的费用累计不少于200万元。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联合实验室项目”,根据要求进行在线填报,并按程序提供纸质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注意:申报项目时,企业填报的银行账户须为在宝安辖区内银行开设的账户。
(一)网上申报
系统申报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2月19日;
申请人需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项目申请书。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2月20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放弃申请)。
受理地点: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或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1.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层(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2.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万达广场旁)。
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
4.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7号政务楼一楼。
5.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
6.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
7.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1号一楼。
8.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
9.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
10.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燕罗公路190号行政服务大厅。
11.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1000号石岩文化艺术中心一楼。
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2点,下午2-6点。
五、注意事项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复印件以A4纸型双面打印,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每一页有字的纸质材料都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全册加盖骑缝章。
六、声明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宝安区科技创新局领导或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举报。
七、咨询方式
业务咨询:29998349。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在线客服。
| 上一条: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2年深圳宝安区创新创业大赛海外博创赛获奖项目落户奖励(第二批)申报的通知 | 下一条:2024 年全市各区第一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培训会在宝安区1990馆小剧场举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