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社会申报第三批项目资助计划公示
根据《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对2023年社会申报第三批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凡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书面实名向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以便进一步审查核实,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彭语涵
联系电话:0755-29998087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区委区政府大楼916室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12月10日
相关附件
| 上一条:部门解读 | 深圳市宝安区关于支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下一条:关于开展宝安区智能终端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咨询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