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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宝安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考核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23

关于开展2023年宝安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考核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技术创新项目和积极承担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现开展宝安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考核奖励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开展产业链技术创新、行业技术共享、行业发展研究等科技服务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运营机构,年度评定为优秀、良好的,分档给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1.符合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2.联盟成立前已在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备案,备案时间满6个月;

  3.联盟运营单位需为注册在宝安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

  4.联盟正常运营,管理机制完善、组织架构完整,独立设置经费台账;

  5.联盟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科技政策宣讲、产学研合作、科技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

  6.联盟围绕产业链技术创新、行业技术共享、行业发展研究、产学研合作等主题,组织开展各类科技交流活动5场以上;

  7.运营单位通过民政部门年检。

  三、补贴标准

  1.对开展产业链技术创新、行业技术共享、行业发展研究等科技服务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运营机构,年度评定为优秀、良好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2.本奖励措施不受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四、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报基本材料

  1.项目申请表(在申报系统中填报完毕后生成打印);

  2.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需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银行开户证明。

  (二)联盟运营材料

  1.联盟章程复印件;

  2.联盟运营单位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3.联盟运营单位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社会组织登记信息表单(可网上打印后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联盟成员单位清单列表;

  5.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上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及印证材料(原件);

  6.联盟运营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决算报告(需验原件);

  7.民政部门年检资料。

  五、申报方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2023年宝安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考核奖励项目”,根据要求进行在线填报,并按程序提供纸质材料。(申报项目时,企业填报的银行账户原则上须为在宝安辖区内银行开设的账户)

  六、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时间:2023年10月24日(星期二)至10月30日(星期一)18:00。登录亲清政企系统(https://qqzq.baoan.gov.cn)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申请书。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23年10月24日(星期二)至10月31日(星期二)18:00(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放弃申请)。

  (三)纸质材料提交地点

  1.区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2.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万达广场旁)三楼新安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

  4.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7号政务楼一楼

  5.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

  6.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

  7.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1号一楼

  8.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

  9.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

  10.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燕罗公路190号行政服务大厅

  11.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1000号石岩文化艺术中心办公大楼一楼

  区政务服务大厅及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2点,下午2-6点。

  七、注意事项

  联盟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复印件以A4纸型双面打印,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每一页有字的纸质材料都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全册加盖骑缝章。

  八、声明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宝安区科技创新局领导或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举报。

  九、咨询方式

  业务咨询:29998349。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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