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取消42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的通告
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第十六条及《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深工信规〔2022〕7号)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取消深圳市盛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2家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称号,并于企业失信情形发布日期或行政处罚下达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深圳市优质中小企业认定。
特此通告。
相关附件:
附件: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取消认定称号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xlsx
| 上一条: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下达2025年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专项支持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 | 下一条: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发布2025年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链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服务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