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宝安区科技创新局2020年第二批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大额立项资助企业承诺情况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20〕3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局2020年第二批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大额资助企业承诺情况予以公示。以下企业获得了立项资助并承诺3年内注册登记地不搬离宝安区、不改变在宝安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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